政策法規

商務部等4部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流通發展司

【發布文號】商辦流通函〔2024〕397號

【發文日期】2024年08月24日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部署,按照《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措施》(發改環資〔2024〕1104號)要求,做好家電以舊換新中央與地方政策協同聯動,推動家電以舊換新工作走深走實,現就進一步做好家電以舊換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銜接

各地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本地區現有家電以舊換新政策與中央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有效銜接,完善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落實舉措,精心組織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要充分考慮各類消費者合理訴求和各類消費場景不同特點,周密制定工作預案,確保消費者獲得中央政策紅利,保障政策平穩有序過渡。

二、明確補貼品種和補貼標準

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與地方資金,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最終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各地自主確定上述8類家電的具體品種。鼓勵地方結合當地居民消費習慣、消費市場實際情況、產業特點等,對其他家電品種予以補貼并明確相關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將酒店電視終端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范圍。

三、優化補貼方式和審核流程

鼓勵地方采用支付立減、發放個人實名代金券等不同方式,盡快讓真金白銀的優惠直達消費者,提升消費者享受補貼體驗和獲得感。各地應簡化補貼審核流程,在防控風險的前提下提高審批效率,減輕以舊換新政策參與企業墊資壓力。各地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商本地區商務主管部門合理做好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家電以舊換新需求測算和資金測算。

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應于2025年2月10日前將家電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發放情況報送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四、加強數字賦能

各地要加強數字化平臺建設,互相借鑒經驗,加強數據分析,及時準確掌握家電交舊、購新、拆解全流程信息。要通過大數據等數字化手段,嚴防虛假交易、跨地區重復購買、大量囤貨、騙補套補等行為。

五、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各地要統籌處理好“交舊”和“換新”的關系,一視同仁支持線上、線下渠道,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企業參與家電以舊換新。鼓勵平臺企業積極參與各地區家電以舊換新,分地區開設家電以舊換新補貼專區,增強政策實施效果。各地要指導政策參與企業在支付環節向消費者明確提示獲取政府補貼金額,拓寬消費者參與家電以舊換新的支付渠道,切實采取措施提升消費體驗。各地要督促家電以舊換新參與企業將回收的廢家電交與正規拆解企業。鼓勵個人消費者和企業登錄生態環境部網站,舉報非法拆解廢家電行為。

六、加強資金管理

根據《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直接向地方安排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家電以舊換新。家電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中央承擔比例分別為85%、90%、95%。各省級財政根據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配套資金。

各省級人民政府是資金管理第一責任主體,確保資金安全、發放及時,落實好補貼政策。各地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牽頭做好資金分配。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補貼資金審核、兌付。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對補貼資金撥付進行監管,財政部適時組織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對補貼資金申報、使用等情況開展核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強換新家電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依法查處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各地要嚴格禁止并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以各種方式騙取補貼資金行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加強宣傳引導

各地要以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普及家電安全使用和節能降耗知識,培育綠色環保消費理念,引導消費者積極參與家電以舊換新。鼓勵各地組織線上線下家電以舊換新消費季主題活動等,為政策參與企業進入社區開展宣傳推廣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各地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做好政策答疑,并開通投訴舉報監督渠道,依托本地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建立咨詢服務專線。要及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定期報告工作推進、項目實施、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要及時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不斷優化家電以舊換新舉措,并跟蹤、研判家電消費趨勢與以舊換新工作成效。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4年8月24日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文件鏈接:http://www.mofcom.gov.cn/zwgk/zcfb/art/2024/art_fbe6e732d0974ff58e8fae7d184f90c2.html